用心呵护工人健康
——我市职防工作二三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职业病防治是大事。职业病防治关乎劳务工的健康,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中认真排查可疑的职业病患者,并且追踪职业病患者的治疗情况,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摆脱病痛,健康生活。
故事一培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
龙华街道某五金电子厂的工人刘某和彭某一提到龙华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员,就感激不尽。他们说:“多亏了监督员,我们才能够及时地知道自己的病情,及时得以治疗。”
3月16日,龙华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卫生监督员在对龙华街道某五金电子厂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包装车间使用“除油水”,手工清洗五金产品,作业场所没有有效的通风职业病防护设施,劳动者未佩戴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上岗,劳动者也不了解该化学品的有效成分及其危害。根据日常工作经验,龙华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怀疑该化学品含有正己烷,于是对该企业管理人员及劳动者现场进行正己烷的防治知识培训,并对该岗位正己烷浓度进行采样。后经检测证实,该包装车间使用“除油水”作业场所正己烷浓度已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经过卫生监督人员对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正己烷防治知识培训,企业负责人立即停用该溶剂,改用碳氢清洗剂,作业场所加强了通风排毒设施,劳动者佩戴防毒口罩上岗,并组织接触正己烷、噪声、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这家单位员工刘某通过正己烷防治知识培训,对照自己的相关症状后,怀疑自己是正己烷中毒,于3月29日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诊治,经检查诊断为疑似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该单位员工彭某也是在包装部从事清洗五金产品工作,因四肢乏力,于3月6日离职,并到多家医院进行诊治,均无明确诊断。经过原同事的提醒,怀疑是正己烷职业中毒,于4月9日回厂,并到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诊治,经检查诊断为疑似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
企业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安排两名员工进行诊治,妥善安置。
故事二热心帮扶重症职业病患者
在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有这样一面锦旗:“善政亲民,防疫楷模”。这是一位职业病患者家属专门从50公里外的东莞虎门,骑着摩托车冒着滂沱大雨,给监督所送来的,以感谢卫生监督人员对群众极端热忱,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使一名完全丧失自理能力而几乎绝望的职业病患者重新站立起来,使原来已债台高筑陷入极端困境的家庭得以重生。
原来,劳务工谢某来自广西一个贫困的山区,1995年到宝安区一家纸品厂从事彩印工作,2001年6月开始发现身体异常,最初为双脚和双手麻木,逐渐发展到站立不稳,上落楼梯困难,走路经常摔倒,双手不能握物。患者发病后请假回老家辗转求医,但一直不见好转。2002年4月,患者已完全不能站立和行走,双手连碗筷都拿不了,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谢某不得不正式辞工离厂。谢某先后去了几家医院,却仍然查不出病因,最后才被怀疑为职业中毒,谢某将情况告之工厂,但厂方坚称别人干了那么多年都没有中毒,一口咬定此病与工厂无关,不同意送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不同意为其支付治疗费。
为了治病,谢某已花去2万多元,家里早已无力承担医药费,况且上有年近80岁的母亲,下有1岁和3岁的小孩需要抚养,家庭已陷入困境。2002年5月3日,谢某的家属找到宝安区卫生监督所,监督所立即给予立案,并组织监督员进行调查,证实患者是因为长时间接触白电油引起的“慢性正己烷中毒”,随即责令厂家按职业病待遇落实患者的治疗费用,并给予妥善安置,使患者终于得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正规治疗。但在患者入院治疗的一年中,厂方拖欠了医院6万多元医药费,而且患者的工资得不到落实,家庭困难一直得不到缓解。为此,宝安区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员专门赶到省职业病防治院了解情况,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厂进行处理,责令该厂按时缴清医药费,并支付了部分工资,使患者能够继续治疗,同时也缓解了家庭困难。
2003年11月,患者从瘫痪中重新站立起来。经过近3年的正规治疗,患者已接近康复,提出做医疗终结、劳动能力鉴定并落实相关职业病待遇,但厂方迟迟未进行办理。这时,卫生监督人员又站了出来,主动到工厂督办此事,直到厂方为患者办理了医疗终结和出院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落实了职业病待遇。通过卫生监督员的努力,终于解决了患者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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