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顺玲(右二)一行做客本报市民热线,解答市民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问题。周柏平 摄
本报讯 (记者匡春林唐江澎)“我是一名从业6年的出租车司机,开车导致的颈椎病算不算职业病?”、“我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可以到哪里鉴定?”……昨日下午3时至4时,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顺玲,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副所长、主任医师张贻瑞,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附属医院职业病科副主任医师赖燕,市疾控中心职业健康监护科科长、主任医师张玉莲等作客本报热线,为近百市民悉心解答职业病疑惑。
两单位可进行职业病鉴定
市民黄先生问:我从事铆工20余年,由于工作环境噪音大,总觉得耳朵“嗡嗡”作响,听力下降,注意力也不太集中。到哪里鉴定,这是否属于职业病?
黄顺玲:我省职业病中有噪声聋等,主要表现为耳鸣和听力下降,完全可以要求进行职业病鉴定,黄先生可前往以下两家单位进行职业病鉴定:一是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咨询电话为0731-5602151;二是长沙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为0731-4728350。
视屏作业人员要职业体检
市民张小姐问:我是公司文员,每天与电脑打交道,工作1年多后,我感觉视力大不如前,不知道这是不是跟我工作有关?应该如何预防?
赖燕:类似张小姐这样经常从事视屏作业的人群,为了保护视力,最好每2年进行职业体检,检查内容除了正常的内科常规检查外,还应检查视力、晶状体、眼底、颈椎正侧X线摄片等项目。
孕期妇女可要求调离有危害岗位
市民陈女士问:我在一家医院放射科工作,准备今年下半年怀孕,不知道可不可以要求调离现岗位,确保孕期健康?
张贻瑞:陈女士从事放射工作,如果怀孕的话不利于孕期健康,可以事先向单位要求调离。
工作性疾病暂不享受职业病待遇
市民程先生问:我开了6年出租车,颈椎经常疼痛,还经常头晕、头痛,不知道这也算职业病吗?
张玉莲:目前,我国共对10类115中职业病进行规定,主要涉及一些职业病危害较大的行业,类似程先生这种由于工作导致的相关性疾病目前尚未纳入,因此也不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关待遇。
预防职业病防护有招数
市民刘女士问:我目前在一家电子企业工作,不知道如何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病防护?
张贻瑞:一般来说,刘女士上岗前应掌握基本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熟悉并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面维持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转,自觉正确地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主动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
企业转事业单位也可要求补偿
市民李先生问:我以前在企业工作时,曾被诊断出矽肺病,后来我被调入一家事业单位,不知道可不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
黄顺玲:职业病防治主要在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后,可将矽肺病证明交给该单位,交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衔接,然后根据补贴的不同等级,由相关部门给予补偿。
拒绝职业病补偿可投诉
市民邹先生问:我以前因职业病原因而离开工作岗位,前不久我前往单位要求进行补偿时,不知道可不可以投诉?
赖燕:如果邹先生已获得职业病鉴定,而单位拒绝按规补偿,可向省卫生监督所投诉,投诉电话为0731-481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