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针对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拟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2.9元/立方米上涨为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3.2元/立方米上涨为4.2元/立方米”的申请,昨天,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了“桂林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代表就管道天然气上涨问题作了说明。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天然气的出厂价格提高,运输成本和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供气管网的改造延伸等增加了固定资产投入,使折旧费和财务费用相应提高,导致我市目前的供气成本大幅度上升。从该公司账面来看,天然气供气成本已由2005年的4.15元/立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4.55元/立方米,而目前我市天然气供气的综合平均价仅为3.11元/立方米,因此,天然气气价与供气成本已严重背离。为消除天然气经营中存在的不正常的购销价格倒挂现象,该公司拟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9元/立方米调整为4元/立方米,上涨幅度为37.9%;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3.2元调整为4.2元,上涨幅度为31.25%;即综合平均价由3.11元/立方米调整为4.14元/立方米,上涨幅度为33.15%。另外,该公司承诺:供气价格调整后,将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特困群体生活用气给予价格优惠,优惠幅度为0.4元/立方米。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代表包括有普通市民、企业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他们中多数代表认为,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此次调价的上涨幅度过大,不宜一步到位,应小幅上涨,控制在10%或20%以内,并分步实施。该公司现在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效应未显现,按目前的情况来测算定价成本不够科学。调整天然气价格要充分考虑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用户的承受能力;如果按每户居民月均使用天然气15立方米来测算,在管道天然气调价后,居民增支金额为15.45元/户,虽然表面上看增支不多,但这仅是居民必须生活消费品中的其中一项。该公司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多渠道购进气源,改进运输方式等,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另外,还有部分代表表示坚决反对涨价的。
主持听证会的市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市物价局将全面充分地向自治区物价局反映本次听证会代表的意见,自治区物价局将在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后,再综合考虑相关政策规定、供气成本、经济承受能力、供气企业发展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我市的管道天然气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