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水警方捣毁一个以通信设施为作案目标、先后作案58起的“小偷公司”,令人惊奇的是,该“公司”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偷窃迟到还要罚款5元。
规章制度
1、上班不戴手套,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罚款200,第三次开除;
2、每次出车须考勤,迟到、缺席警告并罚款5元钱;
3、禁止带人到办公室,否则一律开除;
4、根据实际成绩,报销摩托车油钱、乘车路费……
“小偷公司”作案58起
去年10月份以来,溧水县境内的移动、联通公司9成以上的基站遭遇严重盗窃,接地线和铜牌屡屡被盗,同时,江宁区、镇江句容市、溧阳市等郊边地区也屡屡发生同样案情。
4月15日深夜,警方在永阳镇板桥村巡逻时,发现4个小青年骑着4辆摩托车,形迹十分可疑,遂拦下进行盘查,不仅当场在摩托车上搜到扳手、起子、老虎钳等工具,还搜出一大蛇皮袋的铜牌、电线。带头的陈某一开始辩称:“我们是修电路的。”随后,警方将4人带回永阳镇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过审讯,4人承认了偷窃通信设施的作案经过。
据带头的嫌疑人陈某交代,他们4个都是溧水县东屏镇人,而且是中专同学,毕业后来到溧水县打工,一直找不到工作,只好又重新聚在一起。听说盗卖通信基站的电线、铜牌赚钱快,于是他带头租了一间房子作为办公室进行公司化管理,4个人在一起合作偷窃,他是负责人。白天,4个人出门分头踩点,找到作案目标后,晚上一齐聚在办公室商量盗窃,夜晚就开展行动。据警方调查,目前已经查实这4人作案58起。
迟到罚款5元,带女朋友到办公室开除
在审讯4人的同时,警方又来到他们在永阳镇板桥村的出租屋进行检查,不仅发现屋内堆放着大量废铜牌、接地线等赃物,而且还意外发现出租屋的墙壁上张贴着一张大纸,上面写着“规章制度”,内容不少。(见图)在规章制度的落款上,不仅有4人的亲笔签名,他们还写道:“保证坚决服从管理”。而陈某则是“公司”负责人,负责管理和处罚,以及赃款的分配。
“我们4个人都是在一起合作偷窃,弄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出去偷东西如果不戴手套容易被查验出指纹,这是很危险的,所以罚款重一些;迟到要罚款是为了严肃纪律,不然经常少个人就没法干活;带人到办公室来最严重,不管是一般朋友还是女朋友,因为办公室里堆放的都是偷来的东西,如果有人说出去,我们就完了……”陈某称。
据4人交代,他们每天把偷来的东西交给负责人陈某,由陈某负责管理并去收购站销售,废旧铜线、铜牌一般卖到十几元钱一斤,得来的赃款全部入账,其中八成赃款由4人平分,二成赃款用于交纳办公室房租、报销摩托车油钱和路费以及平时的吃喝。目前,溧水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4人批准逮捕。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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