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各学校要在“五一”之前对消防、施工、食品卫生、车辆交通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发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上报情况,绝对不允许瞒报、谎报和缓报。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签订了《河北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目前,学校交通事故位居学生伤亡事故之首,而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我省规定,组织学生乘车外出参观、旅游,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车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用证照不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据悉,去年我省学校多次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交通安全事故和溺水、学生自杀等事件。对此,我省确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具体负责人,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只要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就必须进行责任追查,涉及到谁就要追究谁的相应责任,绝对不姑息。”同时,我省规定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学校,3年内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取消3年内评优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许静)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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