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8日讯:
南通市港闸法院在春节前实施的“2007震慑行动”计划中,对2名拒绝给付前妻抚养费和子女生活费的老板采取了拘传措施,并对二人处以罚款1000元的决定。陈某从事通讯和土方工程行业,妻子盛某是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儿子也已16岁。
2004年4月,陈某获得了自由,但在付了首期的5万元后,便不想再付余款。2005年12月,盛某曾向港闸法院申请执行到期的5万元,因陈某拒不履行,被法院处以拘留14日的处罚。从看守所出来后,陈某与前妻重新订立了还款计划,一年中陆续付给盛某10万元。今年1月,陈某又故态重萌,不再按期付2006年年底到期的一笔补偿款4万元及儿子2006年下半年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合计5万元。盛某再次向港闸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和传票,但他置若罔闻,根本不到庭。2月5日早上,陈某被执行法官从家中拘传至法院,面对熟悉的法官和法庭,陈某心惊胆战,声称年底工程款未收到,待款到后即还钱。但法官责令他立即履行否则将对其拘留。陈某可不愿意再回到看守所里,于是立即和家人联系,当天下午,其父母便将全部执行款送至法院。
邱某的女儿目前已是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而他早在十几年前就与通州平潮的一年轻女子同居,并相继生下两个女儿,分别是10岁和6岁,还帮女方家中建了楼房。十几年里,他对原配妻子王某及女儿不闻不问,不尽任何义务。王某为了女儿的前途和脸面,她含辛茹苦地将女儿培养成大学生,但却不敢追究邱某的重婚罪。
2005年,因邱某的小女儿上小学报名需办理户口登记,他才向港闸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邱某自愿补偿王某及女儿32000元,调解时付了18000元,余款约定在2006年6月、12月底各付7000元。邱某同样达到目的后,便不愿再还款了。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通知他,而邱某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一直逃避在外。今年2月9日5时30分,港闸法院韩明智副院长带领的行动小组十几人,来到邱某位于平潮的家中,将邱某从被窝中揪出,拘传至法院。邱某知道再也躲不过去了,遂打电话让现任妻子送来了全部欠款。(记者殷文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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