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相恋多年的老情人与其他女子结婚且欠钱不还,满腔怨恨的詹女士竟设局,在与对方发生关系后再告对方强奸。宝安公安分局公明派出所经多方调查后表示,詹女士所称并未得到证实。
昨日(27日),公明派出所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4月16日下午,一名约40岁的江西籍女子詹女士到派出所报案称被人强奸,并指称涉嫌强奸的男子是年约45岁的张某某。
4月22日,民警接到詹女士电话,称在宝安区光明街道办看见张某某。民警赶到现场,将张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询问,詹女士与张某某不仅认识,而且还相恋了6年多。只是张某某离婚后并没有和詹女士结婚,而是在2005年和另外一名女子结婚了。因此,詹女士对张某某大为不满,一直要求张某某赔偿损失,为此两人曾经多次发生过纠纷,这些在其他两个派出所都有过调解纪录。因无证据证明张某某将詹女士强奸,目前张某某已经被人担保出派出所。(记者周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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