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如调整较大将进行听证
中消协力挺交强险听证 吁请国家发改委介入
交强险是不盈不亏还是另类利润
律师孙勇认为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每年获取数百亿元的暴利,遂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为6万元的规定,但对方不予受理。
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利润”
据了解,保监会在2006年6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条款》第8条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赔偿金赔偿限额为1万元,医疗费用1600元,财产损失400元。根据已公布的有关数据: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而同期,保险公司赔付不过130亿元。据此数据,有关人士得出交强险存在暴利这一结论。
孙律师说,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平均费用在1000元以上,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亿,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根据自己的推算,除去不会超过200亿元的赔偿总额,以及不超过每年200亿元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的成本,交强险每年至少有400亿元的“利润”,显然交强险存在暴利,违背了“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
申请行政复议未被受理
今年4月6日,孙勇向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于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日前,孙律师收到保监会不予受理决定书,理由是他申请复议所针对的行为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内。
据此前媒体报道,面对各方关于“交强险存在暴利”的质疑,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4月23日表示,今年7月1日,在交强险经营满一年时会对外公布经营情况,如有大幅调整将召开听证会。
由于是行政诉讼,法院将按规定在7日内答复立案与否。(来源:《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