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正就《城管行政执法条例》向社会征集意见,广州市律师协会提出建议,要对城管部门限权,“城管的所有没收、查封、扣押行为一定要开单据,要用执法程序来规范城管的权力,保护公民的权益。”(《新快报》4月28日)
过往有的城管没收流动小贩的物品如同掠夺,有的城管甚至私分“战利品”。在小贩看来,这简直是“鬼子进村”。于是,小贩天天逃城管,在城市的街巷间展开了“游击”战,令国际化大都市蒙羞。究其原因,乃法度不明。
交警权威按说要比城管大些吧,他们在路上还不照样彬彬有礼?要执罚抄牌,先向市民敬礼,然后再开出单据。为何现实所见,却是城管更“牛气”一些。唉,真有些“条气不顺”。故而,我认为律协提出了一个好建议,希望能被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