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4月28日电 (记者宋常青)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最大的运输毒品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7名犯罪嫌疑人在1年多的时间里贩卖毒品海洛因近270公斤,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被告人田玉来与马国祥(另案处理)在兰州预谋贩毒。2004年11月15日22时许,田玉来安排被告人马有文让其去广州接毒品。马有文在广州一车场仓库内接交了藏毒品的一批方木。被告人马清元和马有文锯方木找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06公斤。2004年2月3日,被告人田玉来在银川市被抓获。
2004年12月15日,马国祥与被告人郑泽川电话商定贩卖毒品,交易价格定为每公斤24.2万元。同年12月16日上午,郑泽川电话与下线朱舜卿取得联系,双方商定以每公斤24.4万元交易,朱舜卿提出先购买10到14公斤海洛因。12月18日,郑泽川指使被告人徐东雄从马国祥“马仔”手中购买毒品。徐东雄被当场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13.92公斤。郑泽川随后落网。
2003年7月份左右,马国祥以每公斤13万元的价格从另一毒贩手中购买藏在汉白玉佛像里的毒品50公斤。随后,他与郑泽川协商以每公斤14万元的价格交易。马国祥指使马有文接到毒品后又分批多次在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处送给郑泽川派来的徐东雄,后徐东雄按照郑泽川的指使又将毒品分别在百顺台花园和侨爱苑分批送给了被告人朱坚辉和朱舜卿。
法院判决:被告人田玉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被告人马有文、马清元、郑泽川、朱舜卿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徐东雄、朱坚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田玉来等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是甘肃省近年破获的最大毒品案件。此案犯罪人员较多,涉及数省乃至境外,数量巨大,且贩运手段隐蔽,多次变换交货地点,证据互相交织,给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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