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哈尔滨4月28日专电(记者 范迎春) 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的刘秋霞女士计划“五一”黄金周期间外出旅游,但是打听了当地几家旅行社,都被告知随团旅游的老人和孩子需要多交一定数额的“年龄差别费”。刘女士对此表示质疑。
记者通过电话咨询了大庆市两家旅行社,证实了刘女士反映的情况。一位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随团旅行60岁以上的老人和12岁以下的孩子都要加收一些费用,老人一般收200元,孩子收300元。这部分费用是旅行目的地的接待旅行社加收的,原因是考虑到老人和孩子的消费能力不强,旅行社不能从购物点拿到“人头费”。这样加收“年龄差别费”的做法在大多数旅行社都存在,已经成了多年的行规。
刘女士就此咨询了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答复说,旅行社加收“年龄差别费”的做法涉嫌侵犯12岁以下和60岁以上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不交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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