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静)昨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与河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河北会堂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双方确定将分期分批发放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发放额度为2.2亿元。首批贷款金额约5000万元,我省6所高校被确定为首批发放贷款的高校。
据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高校家庭贫困大学生上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去年,国家银监会正式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在我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此前已签订《河北省公办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目前,双方在贷款程序、操作模式、双方责任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研究制定出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操作规程等多个指导性文件。
据介绍,6所高校分别是河北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和以往由银行来筛选助学贷款申请人的办法不同,此次助学贷款发放将由学校来进行贷款者资格的审核工作。届时,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为6000元,在读期间免息,毕业后开始计息,贷款可在学生毕业两年后开始偿还,须在毕业6年内还清。
签约仪式上,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王力红表示,目前我国每年入学大学生约500万人,其中许多贫困生需要得到帮助才能继续学业。此次与河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关系,全面打通河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融资瓶颈,拓宽河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渠道。
“要让学生明白,贷款解决的是暂时困难,还款解决的是一生诚信。”靳宝栓表示,在做好贫困生贷款和资助工作的同时,我省各高校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帮学生树立起“贷得来款,还得上款”的理念,使国家助学贷款真正成为资助困难学生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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