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000余万 胡星被双开2007-4-29 1:03:00责任编辑李道权综合新华社电云南省28日召开案件通报会,通报了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已查明,胡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29.798万元并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此外还有生活腐化包养情妇等问题。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郭永东介绍,2007年1月20日云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对胡星进行立案调查。1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2月18日,胡星被抓捕归案。4月24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胡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胡星曾先后任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市建委副主任、主任,市长助理,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市长,2004年11月任省交通厅副厅长。经查,胡星的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有:一、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29.798万元。二、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三、生活腐化,包养情妇。四、违纪违法出逃国外。鉴于胡星涉嫌犯罪,此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