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在警方发出警告后,贪图租金的孙铁昌依然将房屋租给女子从事性工作。近日,北京市一中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孙铁昌1年6个月有期徒刑。据悉,这是该市首名因容留卖淫嫖娼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房东。
2006年7月初,北京昌平警方在工作中得到线索,位于百善镇上东郭村一出租房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
案发后,民警找到房主孙铁昌告知他,“孙颖等人组织卖淫活动,不能将房屋再租给她”。9月17日,民警发现,在逃两个月之久的孙颖再次回到孙家重操旧业。当日16时许,民警又在此出租房内抓获一对卖淫嫖娼人员。法院查明,9月8日,在逃的孙颖找到孙铁昌,要求再次回来重操旧业。为了每月2000元的租金,孙铁昌爽快地答应了孙颖的要求。(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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