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一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对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公务员有包养情人的行为,将被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公务员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有其他滥用职权,有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务员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将被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公务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另外,对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时,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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