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后的厕所放进了一张新婚大床
“我败诉了,可是我没有办法。难道要让4口人住7平米的房子?”卢先生猛抽一口烟,郁郁地说。
花3万元装修公厕娶妻
白下区三条巷地处南京市繁华地段,可路边一幢破旧的三层红砖房显得有些扎眼。穿过堆满杂物的狭窄楼道,卢先生就住在这幢三层红砖房的二楼。一个22平米左右的单间里,放满了沙发、电视、空调、衣橱等。单间尽头的左边有扇小门,走下两个台阶是一个小房间。
一张双人床摆放在中间,除此以外已没有多少空间。
“这个小房间只有7个平方,我和我父母原来就住在里面。”卢先生说。
卢先生很帅气,可30多岁还没成家,没房子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去年他终于要结婚了,可是一家4口挤在7平米的房子里不现实,他看上了隔壁这个22平米的空间。
这22平米的空间原先是公用的厕所和水池。这幢房子的住户家中都没有厕所,二楼的男厕所和三楼的女厕所由24户人家共用。由于隔壁的男厕所和水池很脏,卢先生花了大力气装修,特别是防水层,前后花掉了3万元。去年8月他成功拓展了空间,之后在这里迎娶了新娘。
法院判决腾空厕所
白下区法院刚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显示,因卢先生侵占了厕所,这幢红砖房的主人———南京华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舫公司)将他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腾空厕所,恢复原状。
华舫公司的理由合情合理:男厕所是24户人家共用的,卢先生的侵占行为导致楼里的男同志没有厕所使用,给居民们带来了极大不便。
法院也认为,卢先生虽然需要结婚,但也应该通过正当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种强行侵占公用面积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华舫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
案件已经宣判,记者28日踏进卢先生家中,他和爱人仍坐在放在“公用面积”的沙发上一言不发地看着电视。“谁愿意把厕所变成家?如果有其他办法,我绝对不会这样做。”他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法院判决执行,他一家人只能再次回到那7平米的房间里,而这样可能就“没法活了”。
厕所被占邻居能理解
出人意料的是,虽然卢先生侵占了公用面积,但几个接受采访的邻居却毫无怨言,反而表示理解。三楼的徐大爷说:“小伙子都过30岁了,人总要结婚的吧,要结婚还能住那个小房间里面吗?”
自从男厕所消失后,徐大爷上厕所的确麻烦了不少。自从去年夏天之后,他只能使用便壶,或者离开院子到附近的公共厕所去。
“但是这个事情,错不在小卢,华舫公司迟迟不给我们说法是不对的!”他一说,好几个邻居纷纷表示赞同。归根结底,他们更关注的是“说法”,而不是厕所。
大家更关心房子归属
卢先生说,所谓“说法”,就是这房子的归属问题。原来,这24户居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却既没产权,也没使用权,几乎是“黑户”。
卢先生的父亲在南京某建筑工程总队干了一辈子,那7平米的房子,就是单位分配给老人居住的。2005年工程总队转让给了另一家集团,后来又被转手给现任“主人”华舫公司。对于24户人家的产权或使用权问题,目前华舫公司还没给一个明确说法。
“此房有争议,出租、买卖须谨慎———三条巷25号全体住户”,这样的告示贴满了红砖房沿街。听说单位想出租部分房屋,24户居民用这样的告示表达了他们的心声。其实,他们也在担心自己住的房子将来面临出租或买卖的局面,自己却只能“卷铺盖走人”。
因为厕所官司败诉,目前没有工作的卢先生夫妇每天只能坐在家中发愁。 据《现代快报》
对话当事人
两次婚事因无房告吹
问:听说你很晚才结婚?
卢先生:是,一直到34岁才结婚。
问:此前有人给你介绍过女朋友吗?
卢先生:有过,介绍过两次,都没有成功。一方面人家一听说我和父母3人住7平米的房子,就不同意;一方面,我自己也不好意思找人恋爱。
问:所以想起来要去改造厕所建新房吗?
卢先生:2005年9月,我妻子的亲戚跟我说要介绍我和我妻子认识。我就想应该找一个房子,有一个家。
问:你妻子什么时候知道是厕所改造的新房的?
卢先生:我们接触两个月觉得很投缘就结婚了。婚礼是在老家办的,举行完婚礼第三天才回到改造的新房。结果第一眼看到的是,家里的地上都是水。因为楼上是女厕所,不断往下渗水。
问:妻子有什么反应?
卢先生:当时她问我怎么回事,我就跟她讲了实话。
问:整个装修花了多少钱?什么时候装修的?
卢先生:2005年9月装修的。花了3.5万元,包括我的积蓄近1万,和朋友借的1万多,以及我姐姐借的1万多元。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