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监察部、人事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起草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未尽孝道将受处分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包养情人的行为,将被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公务员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例同时明确,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禁止参与营利性活动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也将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撤职。
超生将被降级或撤职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失职致群体性事件将究责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将被处分。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同样应给予处分的情况还有: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以及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扣压举报信可被开除
条例还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条例规定,公务员有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将被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些滥用职权的行为包括: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等。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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