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首批廉租房受理结束,进入公示期。首批廉租房补贴将于7月份发放。第二批廉租房申请将于7月初开始。
从3月底开始,经过登记报名、受理、初审和轮候排序等步骤,廉租房申请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市民可到各街道办事处门前查看。
公示期间,如果市民对公示的住户有异议,或者认为有与公示不一致的信息,可及时拨打房管部门电话举报。举报受理电话6630520。
按照《烟台市市区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每季度定期组织申请一次。市民可在每季度的前7个工作日内,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其它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记者 方春明通讯员 于建海 高坤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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