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南非游”归来上法庭,被告自称以为是骨雕
庭上激辩是否“明知故犯”,证人之一导游找不到
本报深圳讯 记者宋毅、见习记者胡晓敏报道:本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67件价值28万多元
去年11月,41岁的广州市民颜某和同村12名村民一起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南非游。一周后,颜某从深圳蛇口海关旅检通道入境返乡。
通关时,蛇口海关的工作人员从颜某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发现了67件总重约6.7公斤的疑似象牙制品,这些未向海关申报的物品被蛇口海关缉私分局扣留。此后经过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鉴定,颜所携带的这些物品均为非洲象的象牙制品,总价值28万多元人民币。去年11月30日,蛇口海关缉私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12月11日,颜某以“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刑事拘留。
买时只花了2万元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就被告人颜某是否是在“知情”情况下购买了这批工艺制品展开了激烈辩论。
据颜某供述,涉案的工艺品是导游带旅行团成员在南非开普敦的一个工艺品商店里购买的,该工艺品商店是旅行团指定的购物商店,当时他并不知道自己买的是象牙,以为是骨雕,而导游也没有告知他那是违禁品,“我就是看着便宜,刚好我家又装修,所以想买回来装饰,不知道是象牙”,颜说,他在南非购买的这些工艺品总共仅为两万余元人民币。
四名团友出庭作证
公诉机关认为,颜某是“明知故犯”。公诉方出示的一份同行团友给出的情况说明中称,导游在旅游大巴上曾告知南非旅游注意事项,其中对一些不能带回国的违禁品也进行了解释。并认为颜在过关时对67件象牙制品不申报也是出于“侥幸”心理,希望能逃过海关将违禁品带回国,这些都证明颜知道其所购买的物品为象牙制品。
而辩护律师出示的多份同行团友的情况说明中均提到:导游未就“哪些东西能带,哪些东西不能带”对团员进行说明,购物时团员都认为那是骨雕,整个购物过程导游全程陪同并帮忙翻译和侃价,也没说不能带回国。四名团友出庭作了证明。
颜的辩护律师同时提出,海关在查获时也没能当下断定该制品就是象牙,颜某作为一名仅有初中文化的农民更加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颜在主观上没有“故意”,过失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的规定,颜某并未构成“走私罪”。对于没有向海关申报,辩护律师认为,正是因为颜没有意识到自己携带的是象牙,并非故意隐瞒。
法庭上,作为该案关键证人之一的导游没有出现。据了解,各相关部门目前均未能与该导游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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