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腾)晃动用完的液化气罐,似有水流动。市民秦先生怀疑液化气中“掺水”,倒出液体辨认真伪,哪想偶遇火星,险酿火灾。昨日,家住沙坪坝的秦先生称,一个月前,他在液化气站购买了一罐液化气,烧完后发现里面好像有水,便倒在盆中。
据介绍,液化气罐中的气用完之后,常有少量残液存留。“实际上,瓶中残液中有一种炭5(C5)的分子。温度达到30℃以上时,会挥发成气态,接触到火星或达到0.24毫焦耳的热量,便会燃烧。当液化石油气含量达到爆炸极限(1.7%~10%)时,遇到火星或电火花还会发生爆炸。”渝中区液化石油气协会会长宋荣伍称。宋表示,按照《重庆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残液没有超过总充装量的百分之五,就符合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和计量标准。此外,宋提醒市民,不可私自倾倒液体,以免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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