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30日讯(记者李灏)记者今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从5月1日起,将有一批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开始实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将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5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正式的药品通用名称,这将让百姓看病买药更明白。我省也将同步开始推行。
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条例将进一步加强药品、食品、用水的安全监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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