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严运涛、胡诚通讯员喻文斌报道:武汉市政府昨宣布,从明天起正式实施《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以限制行政机关滥用公权力,为企业发展撑腰。
该条例设计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体系和工作机制,搭建维权平台和投诉、对话机制,构建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设计了对公权力机关在处理涉企问题程序上的规则。
此外,条例还对一些行政机关存在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老三乱”,以及“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三乱”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对违反自愿、公平原则的服务性收费行为,企业有权拒绝。
条例在全国第一次明确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法律地位,规定“两会”为企业和经营者维权职责。今后,政府制订针对企业和经营者的“红头文件”时,这些代表企业权益的中介组织都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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