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车77辆 首犯被判无期徒刑
昨日上午10时30分,阳光洒落一地。市五中院大审判庭,我市最大的盗车案(本报3月22日报道)即将在这里宣判,16名被告依次被押进审判庭。
今年25岁的黄万勇,是该团伙的头目。
“黄万勇,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18.1万元……”法官宣读着判决书。黄万勇好像并不感到意外,只是静静地听着。
而在队伍的另外一端,身着白色运动服、脚穿黑色布鞋的陈军有些紧张。当初,他贪图便宜,花了15万元从该团伙成员手中买辆赃车而获罪。
30多分钟后,终于轮到他了,陈军停止抖脚,身后的双手用劲握在一起,埋头听法官宣判。“陈军,犯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陈军抬头呼了口气,用牙咬了一下嘴唇。
整个宣判持续了近40分钟,该团伙其他成员分获无期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结束,黄万勇等3人表示考虑是否上诉,其他13人表示不上诉。
市五中院刑二庭庭长陈一川称,该案是一个集团犯罪案件,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作案工具齐备,盗窃销售一条龙,严重危害有车一族的财产安全。
陈一川认为,此团伙虽然打掉了,但其他盗车团伙依然可能出现。从该案来看,他们盗取的车多是停在小区门前、路边、单位等无人看管的地方。他提醒有车一族:应该将车停在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地方。
另外,赃车能够销售,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在车辆年审时,走过场式审查。如果认真审查,那些修改过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的赃车肯定上不了路,从而威慑到销售和购买赃车的人,同时也会震慑盗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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