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卫东)6月8日,市国土房产局将公开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对住宅层高设计有明确规定。这8幅地块有两块位于岛内,其中一块位于观音山北路以北、二号路以南、塔埔安置小区以东,土地面积为8190.781平方米,用途为办公、商业。
另一块位于湖里高新技术园片区、湖里大道拐角口西北侧,土地面积128247.4平方米,用途为办公、研发、试验。这次土地出让有特别限制,如住宅层高技术标准应为2.8米至3.6米(含3.6米),若设计层高小于2.8米,则不予审批;若3.6米<设计层高≤7.2米,按二层计价(不计容积率,不办理产权);若7.2米<设计层高≤10米(含10米)按三层计价(不计容积率,不办理产权),依次类推。据介绍,以前我市一些楼盘推出所谓“买一层住两层”的广告语,就是在层高上做文章,如设计层高为4.9米,然后隔成两层,其中一层小于2.2米的一层则不计入建筑面积。新的规定将有效杜绝这种做法。出让条件中也规定了住宅阳台技术标准,如:户型面积≤50平方米,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6平方米以内(含6平方米);50平方米<户型面积≤100平方米,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含15平方米);100平方米<户型面积≤150平方米,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等。出让文件同时规定,超出标准层高部分的住宅面积(折算面积)及超出标准的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超标面积不计容,不办理产权,但需按补缴地价时市场评估价的100%补交地价,最低不得低于摘牌时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