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小莞)记者日前从中国音像协会福建联络站获悉,厦门有3家KTV企业签下KTV版权费缴费意向协议。据了解,厦门市各家KTV企业近期都收到中国音像协会福建联络站发出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通知。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份书面通知还附带了“打折信息”: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且按照合同缴纳“许可使用费”(版权费)的经营单位,可选择3类优惠交费方式,分别是:整年一次性交费,每个包房每天按8元计费;半年一交的,每个包房每天按10元计费;每三个月一交的,每个包房每天按11元计费。但是,以上优惠政策的有效期限是3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以后签约、交费者,均必须按照每个包房每天12元的标准执行。从“打折信息”的期限来看,厦门的大多数KTV企业已无缘这3项优惠政策。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收到收费通知后,厦门KTV业内企业自发组织了一次会议。会上,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于何时缴纳费用没有明确表态。而记者采访的几家KTV企业都表示要先等等看。厦门某KTV企业负责人说,收取版权费是应该的,只是收多少才合情合理,这很难界定。现在中国音像协会规定最高上限就是一个包厢一天12元。假如有50间包厢,以每个包厢一天10元计算,一年下来无形中就要增加至少18万元的经营成本,这是大部分KTV企业难以承受的。而且,这笔费用采取何种收费方式才合理,上缴之后归谁,以及8元-12元的收费弹性空间在哪里等等,中国音协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答复。另一家KTV企业负责人认为,中国音协要收费,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如统一提供高质量的音乐产品,或者每年整理一次KTV歌库里的歌曲,每隔一段时间淘汰一些旧歌等等。因此,在各个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随意发一份书面通知就要收费,肯定要受到大家的抵制。据悉,厦门KTV企业打算自发成立行业联盟,有可能聘请知名律师同收费方进行谈判交涉,希望能够达成一个合理的收缴方案。对于厦门多数KTV企业所持的观望态度,中国音像协会福建联络站林主任回应说,厦门已有3家KTV企业与联络站签订了缴费意向协议,但是否已经缴费,目前还不太清楚。他也不愿意透露这3家KTV企业的名称,担心引起同行之间的“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