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刘浏)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向省国土资源厅发出了《关于申请批准收取矿产储量评审技术咨询服务收费的函》,对我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技术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作出了批复,新收费标准(见下表)从2007年5月1日起试行一年。
物价局同时要求,矿产储量评审技术咨询服务收费属服务性收费,应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向评审咨询委托方收取,不得强制收费。收费单位应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应按规定做好矿产储量报告评审以及评审报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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