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王功尚)前日,家住江汉区新华路的周女士致电记者,说她在社保局预存的社保金一个月被扣掉3次,却没能得到合理解释。
周女士介绍,她工作较忙,不愿每次排队交社保金,所以于2006年7月份预存了3个月社保金。
周女士十分不解,于是到社保局询问。社保工作人员因工作繁忙,只是告诉她这是正常收费,没有具体解释。
前天,记者陪同周女士来到江汉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该处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释。
原来,2006年7月,社保金缴费方式发生变更,每月需预缴下月费用。7月份,因为调整而没有收费,于是在8月份收取了7月、8月的社保金,并按新办法提前收取了9月份的费用。10月份,社保方面扣除了周女士10月的费用,并预扣了11月的社保金。所以,就有了一月3次扣掉预存金的情况。
至此,周女士这才明白,社保方面并没有违规扣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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