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拉萨5月2日电 记者徐锦庚报道:从今年起,西藏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再计划分配,均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去年是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实施改革的第一年,不再计划分配专科毕业生。作为我国最后一个告别高校毕业生计划分配的省份,西藏自治区政府新近推出九项优惠政策,今年九成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有望通过各类公开招考、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等途径实现就业。
西藏今年共有高校毕业生8003人,其中师范类毕业生2331人,非师范类毕业生5672人。
师范类毕业生将参加教育系统内的双向选择,在教师岗位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为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西藏的优惠政策规定:
高校毕业生到地、市、县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乡镇工作满5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自治区财政将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2万元奖金;
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每接收1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区内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同级财政也将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2万元奖金;
从事农牧区经纪人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免收工商管理有关费用5年;
高校毕业生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以外其它行业的个体经营,凭毕业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报到证,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免费为其提供劳动合同鉴证、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就业服务;
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的,将获得相应的职业介绍补贴;
区内高校毕业生自失业登记之日起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将纳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优惠政策。
为帮助自主择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实现就业,西藏开辟了6条渠道:通过公开考试,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本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考录1200人到教育系统工作;通过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专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考录1830人到基层工作;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专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招募550人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从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中招募120人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通过普高专升本入学考试,从西藏计划内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中录取400人,继续完成本科学业;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人才资源洽谈会等形式,推荐600名以上毕业生到驻藏中直单位和区内各类企业就业。通过以上渠道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就业。
据了解,今年5月,西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区内用人单位在西藏大学等高校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6月到7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将力争邀请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用人单位到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召开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鼓励西藏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