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沈汝发)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日前公布了福建省城镇居民第一季度的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99.2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增幅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
统计数据显示,福建省城镇居民的工薪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比上年同期增长12.4%;受股票市场影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也出现大幅增长,同比增长45.4%;经营净收入也明显上升,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21.7%;转移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3.6%。
福建省城镇居民的收入结构出现进一步优化的趋势。调查显示,在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结构中,工薪收入占68%,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7.9%,提高0.5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占1.9%,提高0.4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占23.2%,降低0.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上升,说明居民工资外收入增长比较快,增收渠道比较多,股息、租金、经营等多种收入要素迅速增加,带动了收入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这位负责人分析,福建省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之所以创下近年来的新高,主要有以下4方面原因: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全国统一的工资改革政策使职工工资性收入大幅度增长;部分地方采取措施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宏观经济运行持续良好,许多企业职工从中得到的奖金或津贴、补贴有所增加;资本市场繁荣带动居民投资回报收益率提高。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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