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程军)上班时间,两名职工因意见不同发生争吵,继而发生互殴,导致双方均有受伤。两人现在找到单位,要求算工伤,这让武汉某企业老板李先生烦恼不已。
李先生昨日致电本报称,这两名职工目前都因伤住在医院,约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没有上班。
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石勇律师,他表示职工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公事受伤,可算工伤。但在上班时,实施打人行为的,明显触犯了治安管理法,应受到制裁。由于其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所以不能算是工伤。如果有一方属于正当防卫,其行为具有合法性,应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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