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园承包十年一朝被毁
承包期原为60年,村里欲征用开发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达成协议
本报讯(记者方舒阳 实习生漆青梦)增城市新塘镇一名村民承包村里的20亩山地种荔枝,合同刚执行5年村里就提出“征用”土地搞开发,在未能就补偿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村委会主任日前带着20多个人将荔枝林全给铲掉了。
增城市新塘镇基岗村村民陈东荣的果林位于基岗村荔新公路旁的一个小山包上,面积约20亩。山脚下的杂树郁郁葱葱,然而山顶的几百棵已经长成的荔枝树却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原本繁茂翠绿的枝叶已晒得发黄,小拇指大的荔枝果干枯地挂在枝上,裸露的地面上布满了挖掘机留下的履带痕迹。陈东荣,这个自称当过兵、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中年人,望着自己一片狼藉的荔枝园,忍不住流泪:“今年的荔枝长得特别好,十年来第一次丰收。”
陈东荣说,他1997年1月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了这块20多亩的荒山,用作种植荔枝,承包期60年。2002年,村里突然又说要搞开发,需要征用他的土地。陈东荣说,对方没有拿出正式的征地文件,给出的补偿款又很低,远不够他这些年的投入,为此双方僵持了四年多。
据陈东荣介绍,今年4月30日中午11点半左右,在事先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村委会主任陈某带着20多个人,开着两辆挖掘机冲进荔枝园开始毁林,他上前阻止,对方置之不理,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挖掘机停止了行动。其后民警离开,挖掘机又开始工作,只用了不到两小时,20亩果林里约700棵荔枝树几乎全部被毁。据称,事发后,村里没有给任何解释。陈东荣站在自己承包了10年的果林里,看着被连根拔起截断的几百棵荔枝树流泪:“《物权法》马上就要实施了,他们这样做算什么呢?”
记者昨日下午致电基岗村村委会主任陈某欲了解情况,对方一听是记者,一句话不说便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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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培育了10年的荔枝树被砍倒,陈先生非常痛心。本报记者 刘可 实习生 霍健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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