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从2005年起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2.96万户计105.82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8.33亿元,保障对象占农业人口的2.2%。
目前,农村低保工作进展顺利,已成为一项惠及我省农村千家万户贫困群众的“民心工程”。全省月保障标准从70元到300元不等,平均保障月标准115元,其中苏南每月平均169元、苏中每月平均93元、苏北每月平均72元。
(吴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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