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昊天)日前,盐城市政府正式印发了《盐城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这是该市首例由市政府批准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该预案的出台,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全市防汛防旱能力,保证防汛防旱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预案根据《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分为总则、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理、奖惩、附则等8个部分,适用于盐城市境内发生的(以及邻市发生但对盐城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洪水、渍涝、台风、风暴潮、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坍塌、倒坎倒坡、垮闸、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预案规定,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并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红、橙、黄、蓝四级。此外,预案还对防汛抗旱中通信与信息、应急支援与装备、技术、宣传、培训和演习等多方面的应急保障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如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也作了详细安排。
《盐城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作为盐城全市应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总体方案,为盐城今后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实现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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