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广州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广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会议透露,该市即将出台《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将在年底前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即将出台的《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
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在会上表示,针对广州建筑密集、财富聚集、外来人口多等特点,将加强城市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重点防范和及时处理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广州还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逐步提高参与地区和国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记者/郑佳欣 通讯员/赖国辉 彭勇 邱创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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