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第二个星期二,“连线人口计生栏目”又与您见面了。市民可拨打市计生局服务热线82002389,询问最关心的问题,有关部门将抽取热点问题刊登在本报,以便更多市民及时了解人口计生系统的各项政策。
本期连线栏目将为您解答龙岗区近期出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的有关问题。
问:人口和计划生育举报奖励案件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四种类型:1、政策外生育,包括非法收养的、政策外怀孕的;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3、伪造、编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4、非法为他人实施摘取节育环、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管吻合等计划生育手术的。
问:举报方式有哪些?
答: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电子邮件等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六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监督科收;邮编518172
举报电话:0755-28948229举报邮箱:lgqjs@sina.com举报人可采取以上任何一种方式举报,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情况,包括:被举报对象及配偶的姓名、出生孩次、孩子性别、出生地点、出生时间、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以便核实和查处。举报人根据自愿原则,可提供联系电话、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于加强联系和兑现奖励金;或自行设置6位以上的阿拉伯数字代码,作为查实后领奖的依据。
问:举报纪律有哪些?
答:举报人的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有此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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