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谷萍 彭检 记者 周滔实习生田莉)17岁的文星(化名)因与人发生争执,用刀刺伤15岁的小廖,所幸伤势不重无生命危险。记者昨日获悉,因考虑未成年的文星系初犯,彭州市检察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但要对其进行社区矫正。
去年12月3日下午5点,文星与朋友小李等人在彭州市丽春镇白果村敬老院附近玩耍时,遇到了路过此地的小廖,双方在说话中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文星一怒之下便抽出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将小廖刺伤。后经法医鉴定,廖某的伤情属轻伤。彭州市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做出决定,对文星做出不起诉处理,并对文以及当时参与殴打的李某等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和训诫,要求文星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0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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