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这是关于人民代表的一句口头禅。或许有人以为,既然代表由选民选出,而代表又应该为选民履职,那么,代表的“知名”与“无名”则显得无关紧要。但是,在人大工作实践中,选民不认识代表、选民不熟悉代表的现象并不鲜见。
人大代表必须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代表如果有了“知名度”,就能给人大工作带来两大益处。一是可以尽量扩大代表听取民意的广度。因为如果选民了解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就少了很多障碍,代表在拓宽民意表达的渠道、拉近与选民的距离时,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可以大大提高代表监督“一府两院”的力度。所谓“人微言轻”,有知名度的代表,办事有公信力,说话有号召力,监督自然就有了影响力。
话又说回来,一些代表不知名,不履职,无疑是因素多多,但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类:一是代表的责任不强,只求代表之“名”,不行代表之“实”;二是代表的能力不足,只能在其位,不能谋其政。这两种代表,都是人大中的“南郭先生”,人们习称为“荣誉代表”、“挂名代表”、“聋子代表”,也有人戏称为“举手代表”、“鼓掌代表”、“哑巴代表”。这样的代表形同木偶,如同摆设。
当然,这里所强调的代表要有“知名度”,并非企求代表去做“超男超女”,而是要求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心力履职尽责,以此给选民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能成为一个地区的“明星代表”。不过,这一点说说容易,而要真正做到,绝非易事。简言之,要求代表既要能干,又要肯干。具体而言,要求代表起码要做到:
腿勤——“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要深入田间地头、大街小巷,机关学校、社区厂矿,了解民众、熟悉社会,把握热点、找出难点。
脑勤——要不断学习,做到博学宽用,提高认知水平;要苦心孤诣,认真归纳分析,提高议案质量;要心明眼亮,能够洞察秋毫,提高监管能力。
身硬——打铁还需自身硬。既要把“代表”当成一面崭新旗帜,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拼命硬干,成为行业标兵、领军人物,又要把“代表”当作一种神圣使命,在人大工作上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为人民当好家、做好主。
人大代表只要切实做到了上述三个方面,在履职上就一定能干出骄人业绩。届时,就是代表想不“知名”,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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