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危旧楼5月9日将被被拆除
本报三亚5月7日电(记者陈翔摄影报道)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宗特殊的诉讼,被告竟然是三亚市规划局、三亚市房产管理局以及第三人三亚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原来,原告秦兴发是三亚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的退休职工,居住在该公司的第一栋职工宿舍楼102房。10多年来,他一直居住在此,靠出租该房屋收取租金过活。今年以来,他两次收到公司的限期拆除危楼的文件。买下不到15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危旧房。
不服的秦兴发一气之下把有关部门告上了法庭。
住宅楼突成危楼
原告要求撤销拆楼文件
原告秦兴发诉称,其系粮油公司的下岗职工,1993年,公司将位于三亚市外贸路的第一栋职工宿舍楼102房卖给他,他仅靠出租房屋收取一点租金过日子。2007年1月27日和2月2日,公司先后向他发来限期拆除危楼的文件。眼看买下不到15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危旧楼,而作为政府部门的三亚规划局与房产管理局两被告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作出了拆楼的两个文件,因此,他们坚决不同意拆楼。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被告规划局和房产局作出的关于拆除该楼房的通知。
权威检测机关鉴定房屋
房屋属危楼影响居民安全
据介绍,原告居住的住宅楼始建于1984年,由粮油公司投资建设,原告占60%产权,粮油公司占40%产权。2003年企业进行改制后,原告等首层住户在未经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居住用房的边墙、门窗等承重墙体拆除,改造成商业铺面对外出租经营。由于楼房承重墙体被大面积拆除,削弱了墙体的承载能力,楼上住户因担心其居住安全联名向粮油公司、三亚市委市政府以及三亚市相关职能部门反映。2003年5月,粮油公司委托海南建筑工程检测研究院对原告居住楼房的质量安全进行鉴定,同年7月2日,该院作出检测结论,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拆除重建,以确保住户的安全。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维持拆除危旧楼决定
为此,三亚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国资委、建设局等多家部门组成的“粮油公司危楼拆除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但由于包括原告在内的首层住户拒绝配合拆除重建工作,危旧楼拆除重建未能取得实质进展。2005年10月,居住二楼以上的住户联名向三亚市委寄发《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谁来负责———居住安全问题的请求书》,2007年以来,三亚市规划局和房产局两次向粮油公司下达关于尽快拆除职工住宅危旧楼通知。
对此,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作出判决:—、撤销被告三亚市规化局作出的三规函字200742号文件中的第一项,即“必须在2007年3月11日之前将该公司位于外贸路的五栋危旧职工住宅楼拆除,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维持被告三亚市房产管理局作出的三房200719号《三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拆除职工住宅危旧楼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再通知》。
拆迁将于5月9日正式开始
将首次在原址修建新楼
据了解,5栋危楼重建后,原居住的95户职工全部就地安置,其安置的房屋产权仍然按原房改房的规定不变,即产权的40%属国有,60%属住户。在重建房屋的过渡过程中,将给每户每月800元租房安置费,一次付给每户300元搬家费。同时,新建住房面积将由原来每户建筑面积约92平米免费增加到100平米。
目前,5栋危旧楼的95户住户中,已经有74户签订了《危旧楼房改造协议》,并已领取在建期间临时过渡住房一年的安置费。三亚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尚没有签订《协议》的21户住户中,其中两户拥有两处房产,全部都是一楼的住户,其中3户自己经商,16户将房屋出租给外来人经商,收取租金,由于个人利益,他们并不配合本次拆除重建工作,拒不签约。据介绍,本次强制拆除拆迁将于5月9日正式开始,预计将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重建好房屋。
据介绍,此次在危楼原址上拆除重建在三亚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