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李小勇陈功)在省中医院开了50多次药方,从来没在医院药房抓药,因为“外面药店便宜些”。不幸的是,女患者服药后患上尿毒症。前日,女患者李某告诉记者,她状告省中医院的官司一审败诉。
李某今年33岁,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李某因畏寒等症状到省中医院治疗,医生王某让李某服用中药寻骨风。此后李某出现面黄乏力、恶心等症状。
去年4月,李某在武汉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确诊为尿毒症,经法医鉴定为2级伤残。她咨询有关专家和查阅资料后发现,寻骨风含马兜铃酸,而马兜铃酸会造成肾脏损害,她据此认为其尿毒症与长期超量服用寻骨风有关。去年12月,李某将省中医院及王某一并诉至武昌区法院,索赔37万余元(本报去年12月7日曾报道)。
4月30日,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虽然在王某处就诊,但李某持此处方到院外药店购药,因此,李某与两被告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不足。遂驳回其诉请。
李某昨称,她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理由有二:她在省中医院就诊一年多,病历及处方可证明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院方若不能排除寻骨风导致尿毒症的可能,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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