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8日讯
(记者李传华实习生王惠)摩托车成为我省交通事故“头号杀手”,省公安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把加强对摩托车通行秩序的管理,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致死率上升的态势。
通告强调,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对未悬挂摩托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扣留摩托车至补办相应手续为止,处200元罚款。
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处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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