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8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审计厅获悉,省审计厅经贸处担任对省医药总公司、省燃料化学总公司等11家省级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完成。通过这次审计,查出违规行为金额501万元。
据了解,去年,省审计厅与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审计管理范围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对30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审计,计划每年审10家左右,一次审3年,3年轮一遍。省审计厅经贸处担任对省医药总公司、省燃料化学总公司等11家省级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
通过这次审计,查出违规行为金额50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为2698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负债不实;二是虚报、隐瞒转移收入;三是重大投资前期缺乏可行性研究,后期松于管理,亏损严重;四是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审计还发现,企业改制过程中,侵犯国家权益和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如国有划拨土地改变用途未经批准,漏交土地出让金;监管不到位,资金流失,改制难以顺利完成等等。
省审计厅坚持审计成果“二次开发”,以综合报告、审计要情等方式将审计情况呈报省政府,省领导已作了重要批示,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已着手进行整改。(杨作品)(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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