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听取了省审计厅2006年度对22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侯长安指出,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部门工作很有成效,较好地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财经纪律,警示教育干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要结合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审计工作要集中精兵强将,对重要部门、重要行业、重要干部进行重点审计。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建立健全协调制度和机制。除纪检、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外,财政部门也要认真研究和加强内部监督。要坚持好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把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好,形成监督的合力。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问题,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办法。由省纪委牵头,省委组织部配合,尽快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办法。要建立通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处理结果,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使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受到教育,引以为戒。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的力度。要把财经法规知识作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各层次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学习内容,财政、审计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坚持到培训班上讲课,让领导干部熟悉财经制度,掌握财政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搞清楚自己应负的责任,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要注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明确审计工作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监督措施,牢记自己时刻都在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行使权力。五是要进一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要严肃财经纪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简单地就审计去审计。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把审计结果同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挂起钩来。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反映汇报,及时查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更大损失。对审计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加强跟踪检查,一追到底,限期整改。对期限内整改不了的,特别是既成事实、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以教育警示干部。责任要落实到领导班子、落实到人,追究主要领导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能不了了之。对那些屡审屡犯、屡教不改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管理工作比较好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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