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8日讯
2007年3月(枯水期),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枯水期同步监测,结果表明: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77.4%的监测河段、82.3%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饮用水源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万宁市、琼海市、五指山市、文昌市、昌江县、澄迈县、陵水县、定安县、乐东县、白沙县、屯昌县、琼中县和保亭县县城以上城市(镇)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分别达到国家地表水Ⅱ、Ⅲ类标准,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文昌市深田水库水质受到化学需氧量影响,未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陈敬儒)
(来源: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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