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5月7日电(记者 屈凌燕)浙江省桐乡市的消费者袁先生日前对于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一纸投诉,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利,还破解了存在多年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霸王条款。
据了解,消费者袁先生2005年用抵押贷款买了房子,按合同他需于2007年3月19日全部还清贷款,而房地产权证均尚未取得。
“房产证都没拿到呢,抵押物没有,怎么保险时限要提前1年多?这明显不合理嘛。”不服气的袁先生于2007年3月21日正式向桐乡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要求退还不应缴的保险费。
在消协工作人员依法据理力争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已经全额退还了袁先生的保险费。
桐乡市消费者协会经过对保险公司、银行业协会、房产协会的走访,并咨询了相关律师,确认该问题是长期存在于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需马上纠正,停止侵害行为。经过桐乡市消费者协会召集全市保险公司代表、银行业协会、房产协会、律师等多方人士举行的房贷保险协调会,最终达成了保险金从合同交房时起算的一致协议,并将此条款写入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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