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镇江4月29日电 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了解到,镇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用药品,目前一律进入市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统一采购配供,并以配供价格销售给患者,取消药品加成率,直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对取消的药品加价部分,镇江市政府明确由医保基金补偿,财政托底。
镇江市近年来运用经济杠杆引导患者到社区看病,使全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比例达到30.8%。江苏省卫生厅的一份调查显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相比,人均门诊费低65元,人均住院费低1050元。
因此,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是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重要举措之一。
镇江市此前已专门制定了《关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社会医疗保险配套政策的通知》,规定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与此同时,镇江市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仅支付15%,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比例分别比一、二、三级医院低10%、15%和25%,以引导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通过实行一系列激励政策,镇江市有效地引导病人积极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促进了居民就医新观念的形成。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