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8日电(记者李丽静)今后4年内,河南省将围绕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强公安、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以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十一五”河南省公务员培训规划》规定,今后新录用的公务员不经过系统培训就不能上岗,到2010年全省在职的公务员要全部轮训一遍。
规划指出,对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4类。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要着力提高其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参训率要达到100%。
公安、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执法部门的基层公务员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其执法能力的高低影响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培训规划将重点加强对乡镇公务员和街道公务员的培训,提高他们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社会管理等本领;加强公安、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提高他们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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