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有佳)为加快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上海市劳动保障、教委、发改委、财政、经委五部门共同制订《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上海将充分整合各方教育培训资源,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实现“明确一个培养机制(定单式培养),取得两张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政府、企业、家庭三方满意”的社会效应。
今年,上海已经启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在汽车、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商贸、文化创意、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并将其作为落实“十一五”期间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的重要抓手,到2010年,使上海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
为此,有关部门将确定一批该市应用类高校、高职院校和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并在其符合市场需求的骨干专业中,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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