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鲁丽严柳)昨日,扬州正式启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至此,该市从政策上已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
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上,“老年居民”每人每年按32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60元;“特困居民”每人每年按32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290元;已参加《扬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的人员按该暂行办法办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已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人员,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29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按90元标准筹集,其中由家庭缴纳60元,父母双方有单位的由父母一方单位报销3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0元;属于“特困居民”家庭的“未成年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90元。社会捐助资金直接纳入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
据介绍,该市推进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着力做到两个“一步到位”。一是政策框架“一步到位”。从政策上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在市区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医疗保险”政策框架的建立。二是结算网络“一步到位”。该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从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到缴费,从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到社区定点医疗服务中心的结账,全部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使医保工作操作性更强,透明度更高。
该市摸底调查显示,有近24万人符合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对象,目前首批申报者已有2万人。据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员介绍,到今年年底,预计将有10万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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