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5月8日电(记者 苏隐墨通讯员李晓刚)三亚城郊法院日前为30多名职工讨回22万血汗钱。职工代表们拿着辛苦挣来的工资款,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至此,三亚某度假中心拖欠30余名职工达一年之久的总共22万余元工资款终于有了个结果。
三亚某度假中心摄影部由林某承包,在用工时,与36名职工约定,林某每月发放工资。2006年3月,该度假中心收回摄影部经营权,发现原定的水下摄影光碟每张480元价格明显偏高,不利于促销,下调了水下摄影光碟价格。
2006年3月31日下午,该中心宣布下调水下摄影光碟价格的决定,当时全体职工没有异议。4月1日,潜水部全体职工消极怠工,拒绝推销摄影光碟。4月2日,36名职工集体辞职并要求结算工资。
三亚某度假中心认为,在与36名职工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水下摄影提成的约定。职工集体离职,造成公司的潜水和水下摄影业务受到损失。因此,拒绝发放工资和提成。
后来,经劳动仲裁,仲裁部门裁决支持了36名职工的请求。该中心不服,向三亚城郊法院提起诉讼。
三亚城郊法院一审判决,原告三亚某度假中心向被告刘继林等33名职工支付基本工资、摄影提成、带客提成、退还押金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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