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军 魏曦
编者案
又一个黄金周成为回忆,在大部分市民享受悠然长假时,这个城市仍有数以百万计的劳动者是在岗位上度过长假的。他们中,多少人拿到了法律规定的加班费?他们还有什么样的心声?楚天都市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与您一道关注自身的权益。
昨日,在武昌一家公司做保安的王建国向记者反映,2005年以来,他每年的五一都在加班中度过,但他和同事从来没有拿到过加班费,也没有人向老板提出交涉。“主要是怕开口后,工作也保不住了。”
有这一心理的职工不少。在武汉一家酒店打工的服务员小刘告诉记者,虽然长假前三天加班没有拿到3倍加班工资,但自己没敢较真。
有数据表明,武汉市目前约有200余万人在服务行业,主要分布在餐饮、休闲娱乐、交通运输、零售卖场、邮政、金融、旅游、房地产、信息传输等相关行业。由于工作需要,这些行业的职工,五一期间不加班的,不多。
但昨日记者采访的20位职工中,竟然有80%的人表示不敢对加班费过分认真。许多人对这种现状感到无奈。武昌一酒店前台经理潘先生说:“公司对所有的加班都是安排节后补休,没有加班费。”
对此,劳动部门指出,部分员工的心理可以理解,但职工们可以讲技巧,比如集体投诉,规避少数不法用工单位“枪打出头鸟”的做法。此外,劳动部门在帮助职工维权时也会讲究方式,尽量替投诉人保密。
敢于较真的职工也不少。记者昨从武汉各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关于加班工资的投诉近期主要集中在餐饮、商贸促销、物业管理等行业。江岸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计,投诉加班工资的多为厨师、服务员、保安等,以私营企业职工最多。劳动部门将对每一笔投诉进行调查。
劳动部门再次提醒,法律规定,黄金周前3天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为由,不支付3天的加班报酬。长假后4天加班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规定支付双倍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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